房地稅務!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,一次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房地稅務
房地稅務!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,一次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
新聞摘要
  • 房地稅務!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,一次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李小姐來電詢問,購買房屋時,如何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?
 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因買賣或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,可於申報契稅時,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,即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自用優(yōu)惠稅率之申請。
 
該局進一步說明,房屋稅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,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(nèi)。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營業(yè)。如您購買房地係供自住使用,可於申報契稅時一併填寫「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」,在完成移轉(zhuǎn)過戶登記後將戶籍遷入,稅務局將主動審核,如符合上開規(guī)定,房屋稅及地價稅即可適用優(yōu)惠稅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