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父母出資興建房屋以未成年子女為起造人,記得要申報契稅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父母為實際出資興建房屋者,即使建物起造人及房屋完成後使用執(zhí)照起造人登記名義,均為未成年子女,但還是屬於父母贈與子女房屋之行為,仍需申報贈與契稅。
該局提醒民眾,如以未成年子女為起造人,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並取得使用執(zhí)照後60日內,向房屋所在地的鄉(xiāng)(鎮(zhèn)市)公所申報繳納契稅,請民眾注意相關法令規(guī)定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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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
申報契稅時,如新所有權人取得房屋後符合自住住家使用,請記得一併填寫「契稅申報書附聯(lián)」,即可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之申請。
土地法第34條之1執(zhí)行要點規(guī)定:部分共有人依本法條第一項規(guī)定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物時,他共有人得以出賣之同一條件共同或單獨優(yōu)先購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