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購買車位,也可申請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
稅捐機關指出,有民眾房子原來已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,後來增購停車位,常會誤以為其地號與房屋之土地地號相同,而不必另行申請,致停車位按一般用地稅率(10‰~55‰)課稅,因此多繳四倍以上的地價稅。稅務局提醒您,如果地上建物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,而新買的車位是停放自己的車子,沒有出租或作其他使用,可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當年度即可適用優(yōu)惠稅率,達到節(jié)稅目的,逾期申請,則於次年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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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
申報契稅時,如新所有權人取得房屋後符合自住住家使用,請記得一併填寫「契稅申報書附聯」,即可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之申請。
土地法第34條之1執(zhí)行要點規(guī)定:部分共有人依本法條第一項規(guī)定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物時,他共有人得以出賣之同一條件共同或單獨優(yōu)先購買。